《快递暂行条例》实施,对智能快递柜来说是危机还是机会?
2018年5月1日起,《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国内第一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其对快递实名制、快递员必须按约定地址投递等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现在智能快递柜被广泛投入小区学校,因为其快递代收的便利性,给收件人和快递员都带来了便捷。但是部分快递员仍然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将快件送至代收点的情况也有出现,送货上门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据了解,5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第25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且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条例》的实施是规范了智能快递柜的使用,快递员必须经过收件员的同意才能把快递投放在智能快递柜中,还是能节省快递员的工作效率。